评价方法:1、测试结果校核:由于单位用水单元较多,测试工作量较大,有的单位很难做到各用水单元都同一个时间抄表,测试难免有误差。为保证测试质量,要求在测试阶段所得各类日取水量之和与同期单位实际日总取水量之差不大于10%,可认为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正对企业的用水现状,提供有价值的节水建议,污水、中水、雨水回用利用。否则应继续查找有无漏测和计算错误,直到达到要求。2、各类用水分析:各类用水按用途进行汇总分类,按照用水考核指标体系计算,分析用水合理水平。同时,参照各行业节约用水标准和用水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类排放水可回收利用的水量。
基本规定:1、城市节水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条件、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6类评价项目,34项指标组成。2、基本条件评价项目为基本项,其他5类评价项目为控制项和优选项。3、汇总阶段:以测试得到的水量数据按用水单元的层次汇总,并填写在《水平衡测试报告书》上。3、城市节水评价按节水水平由高到低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城市节水I级、城市节水II级和城市节水I级。4、城市节水评价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相应节水等级,采用单因子评价方式。5、城市节水评价各等级划分按规定确定。
计划用水制度是用水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国务部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国发[1984]80号)明确提出取消包费制及实行计划用水。《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号)规定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二是技术落实:就是要掌握测试方法,了解测试表格图,摸清用水工艺、设备厂、设施及用水情况,进行人员培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根据计划用水的范围又分为广义的区域计划用水以及狭义的城市内针对各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本标准所称计划用水是指后者。
政府应建立两个层面的财政投入制度。一是设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水平衡测试是加强用水科学管理,至大限度地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的一项基础工作。政府财政设立节水资金,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产品推广、水平衡测试、非常规水资源(再生水、雨水、海水等)利用设施建设,公共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不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需提供财政处用于上述工作的年度预算和批复文件。二是建立完善的政策及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节水技术改造、设施改造及节水宣传。